驾驶员体检服务指南
(服务类)
一、办理依据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规定,申请人在办理下列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需提交由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一)增加准驾车型申领;
(二)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
(三)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领(按照外交对等原则免于审核身体条件证明的除外);
(四)换证(包括有效期满换证、达到规定年龄换证、因身体条件变化降低准驾车型换证、转入换证);
(五)恢复驾驶资格;
(六)校车驾驶资格的申请以及校车驾驶人的年度审验;
(七)年龄在71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八)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档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三年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二、承办机构
安徽省立医院健康管理中心
三、服务对象
普通驾驶人体检(含C5初审)、转入驾驶人体检、满71周岁及以上年审体检。
四、服务条件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规定,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 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单眼视力障碍,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 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左手有三指健全,且双手手掌完整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8、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第5条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一只手 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第6条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五、服务流程
1、核对:核对体检者驾驶证左下角有效期和年龄是否可以体检。其中:年审只能提前30天办理,换证提前3个月办理。如果不是当月的且过期的,一年内都可以办理体检。
2、缴费:核对完毕后告知体检者缴费(体检费40元)。
3、登记体检:在驾驶员登记界面准确录入体检者身份证号核对相关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档案编号、准驾车型。登记完毕后进行电子摄像。
4、进行驾驶员体检。
5、体检完毕返回服务台,将所有的体检信息一起录入到“交通安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保存信息。打印身体条件证明表并加盖“安徽省立医院健康管理中心机动车驾驶人体检报告专用章(1)”。
6、签字(由体检者本人完成):体检者本人需要在身体条件证明表和日志单上签字,换证体检者将身体条件证明表带走自行前往驾管所办理换证;71岁以上年审体检者将身体条件证明表留下来,回执单给体检者本人带走。
六、服务时限
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下午:冬季:14:30-17:00
夏季:15:00-17:30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40元/人次 (合价费[2009]93号)
八、咨询方式
安徽省立医院健康管理中心
电话:(0551)62283555—800
安徽省立医院健康管理中心
2016年8月4日